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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6 13:28      来源: 区城市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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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张秀启任组长,副主任李东海、孙斌、姜号亮、总工程师黄如兴任副组长,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各项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强化条例落实,抓好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地将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内容覆盖机构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停车泊位、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财政预决算及城市管理民生相关信息等。2020年,我委主动公开各类相关信息共计637条。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累计接收依申请公开申请共22件,其中网站提交18件,信件提交4件,均在时限内完成答复,无申请复议案件。

    配合区委网信办做好信息公开专栏整改工作,已规范所有发布文件。

    (三)加强教育培训,注重考核监督

    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 增强公开意识, 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68

    6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11959.24979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依申请公开流程和办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如生活垃圾处理和分类、供热等公众密切关切问题。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从以下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着重围绕政策措施的背景、政策目标、维护消费者利益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解读。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教育引导全委工作人员充分理解掌握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依法依规将本单位(部门)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定级审批,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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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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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