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委2021年法治建设年度总结报告 |
区城管委2021年法治建设年度总结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城市管理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求制定并印发了《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纲领性文件纳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内,全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同时,委系统各级党组织通过支部学习、干部职工自学等多种方式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学习培训。通过专题学习、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运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岗位、全覆盖的学习教育。三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委属广场、公园、办公场所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栏等设施滚动播放,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积极履行领导责任,成立区城市管理委法治建设工作专班,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将宪法法律至上的意识内化于心,本年度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6次。二是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制定重大决策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核制度等,全委重大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决策严格按照《区城管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均经过法制审核,法律顾问把关,委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一把手严格履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第一责任人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决策等相关工作组织领导。三是坚持权责一致,强化监督检查,委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定期谈心谈话等形式,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
三、推进法治建设主要举措
(一)加大重点内容宣传。
一是按照区普法办《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学讲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的安排》要求,制定学习宣传方案,细化责任任务、责任处室,并明确要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核心要义等为工作重点,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服务单位,将民法典宣传教育融入到行业管理之中,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广泛宣传和普及民法典知识。印发《城市管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力度。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委党委将民法典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切实形成“头雁效应”。同时将《民法典》纳入干部职工学习重点内容,让党员干部了解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依法依规保护自身及群众利益,进一步让工作有法可依。
二是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将活动主题、学习内容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中集中学习,同时要求机关各室、各基层单位提前进行推动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摘编》,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理念,号召大家自愿投身到我国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努力奋斗。本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区城管委系统共计开展宪法学习30余次,利用电子屏、张贴海报、微信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70余次。
(二)积极谋划实施“八五”普法。
区城管委积极为“八五”普法工作谋篇开局。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积极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将 “八五”普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做到普法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人员。围绕本委中心工作,紧扣管理和执法职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抓好普法队伍建设,明确普法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创新“精准普法”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细化、落实。进一步推广利用互联网新兴媒体平台,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实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普法工作提升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深化依法行政管理。
结合疫情防控、创文、环保督察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协调督促属地综合执法机构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散养家禽家畜的专项治理、疫情防控宣传、违法占道经营治理、户外广告(乱贴乱画)治理、露天烧烤(马路餐桌)治理、违法建设治理、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不断改善全区市容环境秩序。按照新区执法监督考核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执法人员依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积极开展网上办案工作。同时配齐法制审核人员,加强流程控制和内部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案件66起,罚款721.91万元。
四、推进法治建设亮点成效
(一)深入开展《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讲活动。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区城管委从自身业务工作出发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开展《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讲活动。活动中,区城管委广大党员干部零距离为群众答疑解惑,通过垃圾分类展板讲解,模拟垃圾分类投放,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有奖问答等寓教于乐的宣传方式,让居民群众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同时社区志愿者们向居民发放垃圾分类指南、垃圾分类宣传册1000余份,吸引众多社区居民前来了解垃圾分类知识,并积极地加入到垃圾分类志愿活动队伍中来。
(二)积极开展城市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按照市城管委、区司法局等部门对事中事后监管相关部署要求,区城管委从2021年起根据认领权责事项确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并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推动执法检查活动有效开展。本年度共制定并开展一般双随机计划11个,共检查企业106家,联合双随机计划2个,共检查企业10家。
(三)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7〕15号),区城管委一是聘请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该律所一直为区城管委提供法律咨询、审阅重要文件、委托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服务。二是于2021年10月向市司法局申请并获准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现区城管委在册公职律师1人。
五、存在问题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用力不均。
自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以来,区城管委狠抓学习教育,党员理论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时在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落实整改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力度不够、开展跟进不紧、推动方法不灵活等问题,工作环节间存在的“梗阻”问题还没有真正打破。
(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创新招法不够。
我委执法机构虽然能够做到通过以案释法、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日常办案中也能及时向违法相对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法律责任。但是在日常工作中,还是存在创新招法不够,普法覆盖面不足等问题。
六、2022年工作计划
(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再加温。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的主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在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单独形成专题系列,研究制定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多渠道、多途径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展现我委贯彻落实的情况和成效;建立处级领导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坚持重点学与一般学相结合,集体学和自学相结合,全面学和具体学相结合,丰富学习内容,活化教育载体;强化学以致用,处级领导干部每年结合行业工作撰写调研报告,真正将学习的成果体现在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为新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强劲思想动力和智力保证。
(二)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全系统开展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对国民生活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全体干部的运用法律意识。
(三)创新“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招法。
通过与街道、重点单位共建等方式,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如明白纸、一封信、垃圾分类进校园、法律常识小讲座等,对《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
(四)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式方法。在2022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全部采取双随机形式,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同时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相关信息在区政务网对外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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