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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8 11:19      来源: 区城市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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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滨海新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党编办发【2019388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整方案>的通知》(滨党编发【202010号),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城管委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滨海、法治滨海、安全滨海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推进法制工作。一是抓好法律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以宣传普及公共法律、城管执法相关法规规章以及权责清单为重点,制定《2021年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学法用法工作方案》,明确学习目标、形式和要求,推动执法支队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抓好业务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提升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质量;组织平台执法业务培训,邀请相关部门人员讲授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和平台执法操作实务,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效能;组织《行政处罚法》、《民法典》与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典型案例分析专项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水平。今年共组织开展专业执法业务培训8次,累计参与300余人次。

    (二)完善执法规范。一是加强执法检查。按照市、区有关部署要求,研究确定区城管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并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推动执法检查活动有效开展。二是推进平台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流程控制和内部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严格法制审核。对违法违规案件,从主体资格、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

    二、积极推进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一)有效开展市容市貌环境治理工作。执法支队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创文攻坚、创卫复审”等重点任务,研究部署全区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执法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市容环境秩序督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马路餐桌露天烧烤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2020-2022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计划》、《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查处食品占路经营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以主次干路、校园周边、公共场所、公园绿地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占路摆卖、乱堆乱放、乱圈乱占、露天烧烤、饲养家禽等破坏市容环境秩序行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巩固我区创卫、创文成果。

    执法支队依据职责,协调督促各属地综合执法机构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出动车辆515车次、1554人次,以“及时发现、尽快处置”为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即时通知属地辖区综合执法机构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以《整改任务单》的形式要求限期整改的110起。

    各开发区、街镇综合执法机构治理占路摆卖38186次;散养家禽家畜97处,1111只;拆除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设施1560处,7244.65平米;清理乱圈乱占、杂物堆放368处;马路餐桌、露天烧烤6254次

    (二)违法建设治理持续推进。滨海新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治违办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各有关单位、各开发区、各街镇共同努力,已全部按时完成存量治理任务。区拆违办将按照住建部和区领导最新指示,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研究制定《滨海新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修订第三稿),“第三稿”重点突出快速处理和分类处置等创新举措。

    (三)开展两条例执法工作。一是对各功能区、各街镇《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工作进行督促,紧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实际,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措施,重点针对随地吐痰、私搭乱建、非法广告、破绿毁绿等不文明行为开展现场执法,加大办案力度,以强硬的执法手段促进民众文明意识的提升。二是为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联动机制,以单位、企业、商户为重点,对垃圾投放、垃圾运输、垃圾处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加大治理和处罚力度。

    (四)全面落实双减工作。配合滨海新区“双减”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滨海新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实施方案》,成立新区城管委落实“双减”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召开各开发区、街镇综合执法机构专题会,明确26个属地单位的管理职能。各开发区、街镇累计出动执法车辆463部、执法人员2341名、巡查道路2228条次、督办重点点位559处、日常清理整改广告窗贴566处、对沿街户外宣传广告整改456处,沿街商户户外广告牌匾整改367处、实施处罚1起。

    三、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一)做好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按照执法支队职责和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承接区政府、各相关单位移交的市容环境、园林绿化、违法建设等方面重大复杂跨区域案件。在办理“天津港国际物流违法建设”、“天津港盛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建设”、“天津滨燃管网未批先建能源站进出站天然气管线工程项目”等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执法流程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目前共办理重大复杂案件3起,处罚金额725.7172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问题。

    (二)做好道路桥梁、建筑渣土执法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切实落实执法支队相应的法定职责。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与属地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立案查处道路桥梁、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11起,罚额3.92万元。

    (三)做好燃气、供热执法工作。加强对燃气、供热等市政设施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条例加大对燃气供热企业和用户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燃气供热企业建设经营维护管理等工作。会同各街镇、各燃气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燃气企业和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广大人民对燃气安全的认知度。立案查处燃气违法违规行为4起,罚款1.4万元。

    (四)开展天津港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对天津港地区环境秩序进行治理。开展“短、平、快”式联合执法,落实“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联合多部门调查研究建立疏导点位相关工作。向政府上报《关于在天津港区域设置“定点”就餐疏导点试点的请示》,针对目前天津港治理工作现状制定《天津港区域道路环境秩序治理措施》,确保天津港区域城市管理执法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更好的保障港区道路安全秩序,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共计查处乱摆乱卖60起,罚款5.2万元,为港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22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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