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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委 关于三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 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7-22 09:08      来源: 区城市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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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委

    关于三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

    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7日至7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委开展了深化改革专项巡察,并于10月15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并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城管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均同志任第一组长,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姜号亮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心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中心党委巡察整改部署会议,传达贯彻有关整改落实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细化整改方案。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并细化3方面45条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内设机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着力推动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中心党委会专题研究12次,行政办公会2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并建立了长效机制在区纪委、驻委纪检组和委党委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45个问题,高标准组织召开中心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工作,严肃整改纪律,强化跟踪问责。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一盘棋”意识,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 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五) 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以扎实的整改和良好的成效来验证巡察成果。通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将整改过程作为提高干部职工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本轮巡察共反馈具体问题45个,目前已整改完成38、基本完成3个、持续推进4个,整改完成率84.4%。集中整改期间,共完成举一反三整改11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9项,开展专项整治10项、制定完善制度19个、挽回经济损失68.37098万元、追责问责19其中第一种形态14人。

    (一)聚焦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推进改革步伐迟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缺乏主动性

    1. 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中心党委先后组织两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让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和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进行系统学习。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联系中心实际和行业特点,围绕美丽“滨城”的发展格局,就完善落实垃圾分类、环卫作业、市政道桥设施养护、燃气供热安全等职能工作开展专题研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姜号亮同志主持,召集中心党委委员、各内设机构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各所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论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和2021年6月在湖北十堰事故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中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全体党员职工。

    ③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会、专题部署会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坚持边整改、边巩固,把立行立改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明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紧盯整改推进缓慢和困难事项,制定针对性措施,创新招法举措,持续推进。中心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巡察整改完成时限,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检查和督促指导,对各内设机构整改工作台账逐项进行督查,抓好跟踪督办。

    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共同缔造,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做好道路、桥梁、路灯设施的养护管理,加大城市环境清扫保洁力度,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和垃圾转运站的管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党建+”的工作模式,落实委党委“初心领航·精心绣滨城”党建品牌创建方案,用好用足“组织在线”智慧系统,围绕全市城管委系统“千名干部进社区”的18项工作任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重点打造“垃圾分类 党员先行”先锋项目,使“党建红网格”做到全覆盖,确保每季度共同缔造既定目标要求的完成率,中心442名在职党员全部进社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⑥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社区共建”等多种方式,结合创文和创卫复审等活动,线上线下持续深入推动垃圾分类宣传,向广大市民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和明白纸,进一步增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激发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

    下一步工作打算: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为重点,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行业特点,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把精细建设、管理美丽“滨城”作为中心“一号工程”,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等项工作。

    2)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够,行业安全监管能力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召开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4次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6月在湖北十堰事故后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各位党委委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研讨发言。

    召开中心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学习贯彻专题部署会,就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6月在湖北十堰事故后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学习,强调进一步提高全员对做好燃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压实燃气安全工作责任。

    举办燃气知识及安全生产学习培训。2021年12月2日,组织燃气服务所全体人员学习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年12月20日,组织燃气服务所全体人员学习讨论《习近平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燃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②我中心积极学习借鉴安全管理先进经验,提早进行市场调研,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职责。一是聘请第三方提供行业安全管理支撑,依据《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条及《天津市向社会力量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管理办法》,上报《关于尽快建立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及应急体系的请示》,建议以向第三方安评机构购买安全技术服务,建立完善中心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各企业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汛期地道、隧道防汛应急预案》等7项应急预案,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三是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管理责任,摸透找准安全隐患风险,抓实抓细安全隐患整改;四是常态化组织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切实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努力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③根据区城管委党委文件要求,完成中心内设机构科级干部聘用职务、纪委书记、党组织和书记任职工作。中心内设公共事业部和燃气服务所新任科级干部已于2021年10月25日全部到位,有序开展工作。

    由塘汉大3家燃气管理所整合而成的燃气服务所,核定编制人数24人,集中办公地点设在塘沽,同时在南、北两个片区分设派驻点,分别负责两个片区日常监督、巡查和管理。从其他单位选拔8名具有工程类相关职称或高级工勤岗位人员,调配到燃气服务所工作,充实燃气安全监管力量,并已完成相关专业培训和实岗实践工作。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隐患排查制度2021年6月份以来,我中心在区城管委公用事业室指导下辖区30多家燃气企业开展4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400余处。已闭环的企业进行复查,确保闭环管理万无一失。

    持续推进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促辖区各燃气企业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企业隐患自查整改制度。各企业共排查管线约3616.8公里;CNG加气站8座,LNG加气站8座,液化石油气充装站3座;入户安检居民用户603039户,工业用户254户,工商用户5602户。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下一步工作打算: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燃气安全意识,以燃气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管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为确保辖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3)针对“为民情怀不深,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党建+”为核心,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龙头作用,深化“初心领航.精心绣滨城”党建品牌创建。立足主责主业,从不满意问题入手,进一步细化停车泊位、道桥养护、燃气安全等管理措施,建立“需求+服务”清单,实现服务“零距离”,多措并举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29件供热投诉件、督办件进行确认,并安排中心公用事业部,于2021年12月24日,约谈涉事的8家责任企业。督促协调新区供热企业(场站)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坚决落实区领导对供热信访工作“一口进、一口出”的指示精神,认真分析信访件升级为督办件的原因,开展经常性自查,全程追踪,努力降低信访件的增长率。

    ③强化冬季供热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分别于2021年11月1日和2021年12月21日,以抽查的方式开展对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行业检查,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并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各企业做好相应保热措施。针对可能出现跑冒、滴漏的管网,督促各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并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问题,能够立即处理,避免影响整体供热效果。检查各相关企业存在的问题,于当日检查完毕后均已告知,并完成整改任务。

    ④针对信访多次反映某停车场泊位问题,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核实,约谈该停车场负责人,告知其规范停车场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停车场审批内容规划停车泊位,对在审批以外区域私自安装停车设施或指引群众停放车辆现象,责令其限期整改。该停车场在约谈后的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自查自改,并在消防通道设置塑料围档,提示车主请勿停放车辆。

    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要求中心各综合部门切实围绕各自职责,以加大“组织在线”智慧系统和网格中心“8890便民服务热线”等各类问题办复力度为主线,精准对接民生访求,第一时间接单、第一时间派单,及时解决好市容环卫、市政道桥、公用燃气供热、垃圾分类、停车泊位等方面,居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折扣”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2021年9月28日,在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体学习中,传达学习《区城管委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的月报制度》,班子成员在此基础上聚焦主责主业,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针对中心近期的意识形态风险及防范措施进行交流研讨。

    ②中心党委在巡察整改期间相继制订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要点、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意识形态报告制度、意识形态督查制度、阵地建设管理制度、意识形态责任追查制度、意识形态应急预案、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021年6月份以来,中心党委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制定《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与年度工作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细则。2021年下半年中心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班子成员带头把好关口、管好队伍、守好阵地。28个党支部结合工作和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打好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仗。

    ④中心党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28个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从正面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学习落地转化,及时研究涉及干部职工的相关舆情,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中心党委,做好意识形态研判工作,确保舆情“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为推动中心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下一步工作打算:召开中心党委意识形态专题部署会,对2022年中心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区委及区城管委党委的相关要求,做好研判,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研究、上报和处置。

    2. 关于政治能力不足,推动改革主动性不强”问题

    1)针对“落实改革缺乏理论指导”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举办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5次集体学习,对《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办印发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市委印发的《天津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学习补课。各位党委委员联系中心实际和行业特点,就落实深化改革开展研讨交流,并研究下步改革措施。

    ②中心党委依照区城管委机构改革的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中心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目标任务,倒排工期,以“钉钉子”的精神,逐项推动深化改革工作的落实落地。

    2021年10月20日下午,召开中心科级干部任职宣布暨任前集体谈话会,区城管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均同志出席并代表委党委对新任职的科级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新任职科级干部于10月25日全部到位,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和对接,职工情绪稳定,各内设机构按照新的机构设置运行,各项业务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

    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已经制定的中心改革实施方案,跟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改革政策,将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

    2)针对“推进改革主动作为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2021年10月20日,区城管委党委已经下发中心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10月25日前所有人员已经到岗就位。目前,中心新的内设机构设置已经投入运行,具备条件的14个支部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了支部的选举工作,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

    ②为切实做好定岗工作,中心党委根据“三定”方案,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充分考虑,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截至2022年1月,已经完成各内设机构现有659人的定岗工作。  

    ③完成党统系统组织架构搭建工作,截至2022年1月已完成445名党员关系的划转,28个党支部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大大提升了党支部的组织力,党建工作质量得到全面提高。

    ④制定中心资产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开展资产管理清查、登记和核查,保证资产数据及时准确更新,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尽快办结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处置手续,以确保资产随着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

    下一步工作打算:鉴于资产整合工作的复杂性,中心党委将积极推进资产整合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节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快内设机构科级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激励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积极作为。

    3)针对“以改革促发展效果不彰”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组织市容环卫部、市政道桥部、公用事业部依据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责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积极与委相关主管处室进行沟通对接,全面厘清权责边界,制定各相关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加大对上级部署要求的执行贯彻力度,及时总结反馈各区域、各行业、各部门的工作意见及建议,提出可行性方案和指导性建议,与委相关处室联动落实。

    ②遵循委党委“初心领航·精心绣滨城”党建品牌创建方案,以加大“组织在线”智慧系统和网格中心“便民服务热线”等各类问题办复力度为主线,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创卫复审、创文长效化深度融合。2021年围绕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累计处理8890信访件3146件。针对背街里巷、老旧社区、马路市场等重点部位情况,摸清底数,逐一化解问题,确保管理无盲区、卫生无死角。

    依托津滨海APP的“组织在线”,积极督促推进各所完成共同缔造网格活动和委“垃圾分类 党员先行”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中心442名党员加入“党建红网格”,做到全覆盖,在做好各自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区缔造办、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统筹兼顾,努力做到“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

    ④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持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一方面对由我中心负责收运其他垃圾的住宅小区和公用机构,上门宣传垃圾分类标准要求,规范生活垃圾的容器设置和分类投放。对未达到垃圾分类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告知书》,仍拒不整改的停止收运服务;一方面联系有厨余垃圾处理资质的碧海公司,分头对接相关小区、商户,解决厨余垃圾的收运问题。

    ⑤整合现有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发放明白纸等手段进行宣传引导。通过“初心领航·精心绣滨城”、社区共建、滨海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加强对基层垃圾收运单位的巡查和考核。

    下一步工作打算:巩固完善中心各综合部门权责事项和相应制度,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积极推动构建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管理体制。

    3.关于“政治担当不够,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缺乏行动自觉”问题

    1)针对“处置待报废资产不积极”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针对整合撤并35个基层单位后,资产金额巨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的情况,确立依法依规,厘清职责,解决问题的总基调,成立固定资产摸底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全中心资产摸底核查工作,组织中心有关力量在2个月内,完成对31家基层队所资产摸底核查工作。按申报程序要求,第一批申报的6家单位,已于2021年12月14日获得区财政局批复;第二批申报的11家单位,已于2022年4月21日获得区财政局批复;第三批申报的6家单位于2022年5月9日已提交区财政局。

    ②2021年12月23日,中心党委组织召开资产划转、处置专题推动会。固定资产管理员已对接市财政局中标废回公司。各所正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报废资产处置审批单,后续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下一步工作打算:因此项工作需进行申报,有审批程序、办理流程和手续。中心将结合具体情况,规范相关手续流程,依法依规,适时办理其他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彻底解决固定资产历史问题。

    2)针对“盘活闲置资产不主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加强衔接。积极主动与委相关处室沟通,确保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处置工作。由中心专班小组会同市容环卫部、市政道桥部及其他内设部门,研究制定闲置机械设备合理化使用方案,确保闲置资产合情合理使用。涉及各所编制的整改报告,统一上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并进行推进和监管。

    ②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全部机械设备情况,所有涉及各所均设置专职人员,负责保管闲置机械设备,并定期对全部闲置机械设备进行排查,确保闲置机械设备不流失。

    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整改完成时限要求,持续与委相关处室主动沟通,积极推进设备的出租出让,并及时报请区城管委党委审批。

    3)针对“化解难点问题不作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责成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清退工作,明确该责任单位党支部成立推动工作领导小组,持续不断推进落实,积极落实清退工作,清退款已到账。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深入走访和反复劝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清退落实工作。查询相关政策和寻求法律途径,依法依规落实死亡、除名人员清退工作。

    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拟适时采取“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行政负责人给予适当组织处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做好深入细微的思想工作,同时运用组织处理、等手段,针对具体情况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4)针对“执行政策有偏差”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中心党委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在综合考虑历史遗留问题,且涉及人员大部分调动、离职、退休等复杂情况,从既要落实政策规定、又要保持大局稳定出发,拟采取由该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承担责任的方式加以解决。此意见已2022年1月21日提请城管委委党委研判,并原则同意。适时采取“第一种形态”,对责任单位原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下一步工作打算:结合工作实际,精准施策,适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4.关于“新官不理旧账,推动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执行专项治理整改缺担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对责任单位1处闲置状态、流失风险可控的房屋,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机关咨询最佳产权确认途径。结合该处房屋登记达到两年期限、满足免征增值税等有利因素,预约在2022年5月,采用市场交易的方式,对该处房产启动确权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中心将及时推动确认工作,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2)针对“落实专项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调查责任单位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存在管理漏洞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重新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出入库管理,注重提高专人专职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下一步工作打算: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中心系统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强化整体整改成效。

    3)针对“推进上级审计整改不作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针对此问题,中心市政道桥部责成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整改。

    ②责任单位指派专人及时跟踪推促,现已经履行完成相关退款程序,款项已退回至中心银行账户。

    ③驻委纪检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已对责任单位原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处理。

    下一步工作打算: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抓好管理,强化整改成效。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破纪问题高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缺失”

    1.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中心党委结合主责主业,量化细化,增强操作性,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及整改措施,重新制定2021年中心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已对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进行调整和细化,切实把责任分解压实到每位班子成员身上,力求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

    ②中心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党委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2021年8月12日,按照委党委和中心党委总体安排,召开2021年度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会,听取各支部2021年度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通过对上半年工作的总结和对存在问题的剖析,不断推进我中心及各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和能力水平的全面提升。

    中心党委按时完成2021年度上半年和全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并于2021年12月30日下午,接受委党建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检查。中心党委于2022年4月20日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听取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并对各内设机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

    下一步工作打算:结合中心实际和各位党委委员的分工和职责,细化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为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开展自查自纠浮于表面”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责成中心党建工作部结合中心实际,建立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并组织实施。2021年7月8日,中心第10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上报委党委,待同意后执行。

    2021年8月6日,第26次委党委会议听取中心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大额资金的情况汇报,责成委办公室结合大额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相关管理规定。

    2021年12月27日,中心第32次党委会议研究《关于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委会议事规则》,会议研究并实施。

    ②按照中心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两次专题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党课,举一反三,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在实处,并要求各支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党主体责任。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提高了每位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③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适时进行“廉政谈话”。通过各支部每月的“廉政教育日”、上“廉政党课”、组织“节前廉政教育”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下一步工作打算:中心纪委拟对相关人员采取第一种形态问责。中心党委将持续对照巡察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着力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3)针对“警示教育缺失”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中心党委责成相关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并就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结合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违纪案件为警、为鉴,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违纪问题发生。

    ②各相关所结合身边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反复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严格落实各项制度,防止问题反复发生。

    ③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做实回访教育,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帮扶,监督他们时刻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放下思想包袱,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④中心党委注重“对症治疗”,对每一位受处分人员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发他们重新树立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下一步工作打算:中心纪委将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关于“法纪意识欠缺,违规违纪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2021年7月中旬,中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完善落实加油卡的管理工作,组织中心纪委会同办公室进行检查督察。自2021年7月中旬起,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油卡,各所每月上报加油卡记录,建立了可追溯的末级确认机制,至今未发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现象。

    中心纪委于2022年1月下旬在全中心各支部中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传达了《市容市政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6起违纪案例的通报》,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巩固我中心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②2021年9月份,中心办公室统一制定、下发公车使用和加油卡领域的规章制度,配套形成了车辆使用申报单、油卡使用申请单、使用记录等闭环管理体系,坚决杜绝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的现象发生。

    中心纪委把加油卡管理作为一项监督必查的重点,通过精准监督和全程监督,督促办公室执行车卡分离、公开公示、专人管理和使用登记等制度,确保加油卡规范管理落细落地。

    按照《市容市政中心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从2022年2月初至年底,利用各支部“三会一课”和节假日等敏感时间节点,结合上述案例,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法规为内容,对中心所有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重点是各级党员干部和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提高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坚持廉洁自律意识,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营造中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下一步工作打算:中心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要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为实现中心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针对“将公务加油卡变私人'提款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中心党委先后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车辆管理办法、油卡管理办法。办公室设立专人进行油卡的圈存、充值工作并形成工作台账。并同步进行二级内设机构的日常使用记录。责成办公室先后制定加油卡管理规定,自2021年7月开始中心办公室责成专人对加油卡实施统一管理,并形成了公车使用和加油卡领域的规章制度,配套建立了车辆使用申报单、油卡使用申请单、使用记录,并做好公示,加强日常加油程序合规管理。截至目前,办公室已进行5次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各所坚持每月上报加油卡记录台账,建立了可追溯的末级确认机制,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现象。

    中心党委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对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廉政教育日”等,按照警示教育方案,在中心上下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促改。

    ③中心纪检与办公室联合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同时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强化节假日公车使用管理,各内设机构按照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报封存和使用情况。

    下一步工作打算:以落实责任、整治问题、建章立制为抓手,持续围绕违规使用加油卡,定期开展制度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结合日常开展常态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的长效机制,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3.关于“资金监管缺失,财务管理缺位”问题

    1)针对“支付工程款项随意”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中心党委责成责任单位针对所提及问题开展自查、立即整改。责任单位领导班子首先召开整改专题会议,主动认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在2019年12月重新修订制度汇编,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制度办事,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加强施工项目管理,坚决落实所有工程项目的事前管理审核,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施工前必须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坚决杜绝事后补办的行为,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

    中心付款金额为5-20万元,按照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规定,必须召开“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决定,坚决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从根本上制止此类情况的出现。

    ③中心统筹管理工程项目和资金收支,制定行之有效的一整套管理和支付流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核查监督,严把支付关,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问题的再发生。

    ④中心定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审核资金支出,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督体系。

    下一步工作打算: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问题为引导,倒查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中心纪委拟对相关人员采取第一种形态进行责任追究

    2)针对“应收未收账款失管”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责任传导到人,积极开展追缴,做好梳理账目、追缴款项、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并对涉及有问题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的工作,市政道桥部协同配合,积极推进,责成相关所主要负责人,就此问题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认真核查,积极推进落实追缴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本着“谁的问题谁处理、谁担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启动追责问责。

    ②涉及所召开巡查整改领导小组推动会,经研究部署形成初步整改方案,开展追缴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因还未到整改完成时限。中心党委于2月9日第6次党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成立工作专班,责任传导到人,积极开展追缴工作,经研究决定,再次联系欠债单位催要账款,进一步加快应收款的追缴工作;千方百计搜集证据,查找账款依据,待条件具备后,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讨。

    3)针对“财务报销任性”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自中心成立以来,办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支出。成立工作专班,责成办公室推动整改,多次研究,积极沟通,取得阶段性成效。

    ②本着符合规范、倡导节约、保障工作的原则,严格按标准、按程序 、按规定办理审批与报销工作,强化民主监督,定期向班子会议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完善管理制度,开展谈话提醒。中心办公室牵头制定和下发中心公务出行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涉及原相关责任单位行政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处理。

    下一步工作打算: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同时积极配合驻委纪检组进行线索调查,视情况予以处理。

    4.关于“工程建设缺乏监管,廉政风险问题多发”问题

    1)针对“工程转包问题突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责成中心道桥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分析原因并进行深刻总结反思,按照巡察工作要求配合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②自中心成立之日起,已由中心负责此项工作,中心将此中标单位列入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服务单位“黑名单”,不允许其参与我中心系统组织的招投标活动或其他工程项目。中心环卫部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市容市政中心环卫部工程发包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发包管理,明确在施工合同中增设合同条款约定违规转包赔偿,全面遏制工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有力杜绝各种施工违规问题。

    ③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市政道桥部招投标管理措施》,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把落实政治责任贯穿到建设领域的各项工作中,紧盯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监管,堵严廉政风险漏洞。切实加强《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不断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和各项隐患排查,特别是从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关系、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付款流程等四大方面遏制工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有力杜绝各种施工违规问题。

    ④完善相关措施。1、始终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加强联合监管力度;2、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单位随机抽取的专家来完成,中心将根据评标结果选择中标单位,并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提供社保证明;3、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程序的了解,加强监管力度;4、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程序,优化招标环境。

    下一步工作打算: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政府采购活动监管全覆盖,从源头杜绝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并对相关人员采取第一种形态给予责任追究。

    2)针对“违规借照、优亲厚友问题突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自中心成立以来,招标工作由中心负责进行,建立完善《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各综合部门按照中心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议事规则研究决定的招标项目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各项招投标工作,严格做好项目审批、招投标管理等工作。

    ②完善相关措施。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规范招采活动,加强联合监管力度;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单位随机抽取的专家来完成,中心将根据评标结果选择中标单位。并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提供社保证明;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程序的了解,加强监管力度;改进和完善招标程序,优化招标环境。

    中心纪委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市容市政中心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从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该方案从2022年1月开始实施。

    下一步工作打算:中心将完善招投标方面规章制度,严格各类招投标程序,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隐患,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严禁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聚焦“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失察失管”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缺乏科学规划”问题

    1)针对“基层单位'用人荒'问题突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中心党委积极组织协调、调配借调人员的归岗事宜,充分调动各所工作积极性。截至2021年12月底,中心领导班子、党建工作部、办公室、市容环卫部、市政道桥部、公用事业部共有在编人员64名,其他内设机构在编人员共有607名。随着各所的整合撤并,借调人员已合理有序安排完毕,各项工作的开展已经井然有序。

    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筑牢信仰之基。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能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职工队伍。

    2)针对“近亲繁殖现象普遍存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积极开展问题摸排工作,建立中心干部职工亲属关系台账。在中心内设机构人员调配安置工作中,将干部任职回避作为一项重要的遵循原则,从严把关,坚决防止近亲繁殖,合理合规调配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截至2021年12月,我中心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55人,亲属在同一系统内工作的有12人。除编外多种用工人员外,对在同一部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6人,均已调离所在部门,安排相应岗位。

    下一步工作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严把关,在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命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安排使用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针对“轮岗交流机制欠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2021年10月20日,根据区城管委党委有关中心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于10月25日前组织所有人员已经到新岗位就位。

    ②中心成立后,中心内设机构财务人员就地转岗,不再从事财务工作,部分已经改为报账员。对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进行个别调整,相应制定财务人员轮岗制度。目前全部财务岗人员调整已基本到位。

    下一步工作打算:中心党委正积极推进科级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报委党委请示后,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快推进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伐,严格执行重点岗位的轮岗制度。

    2.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战斗堡垒作用弱化”问题

    1)针对“党组织设置不合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根据区城管委文件要求,现已完成14个中心内设机构党组织设置、书记任职工作,以及442名党员关系的转移工作。各支部工作正有序开展,积极推进。

    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尚未完成改选的14个支部进行党支部选举工作

    2)针对“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安排部署。2021年10月15日中心党委召开巡察反馈会议,要求各党组织对于巡察反馈问题要主动认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

    ②整改落实。中心党委巡察反馈会后,涉及党支部于10月20日召开支委会,传达上级党委会议精神,并对照巡察提出的问题,研讨整改方案及措施。10月21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针对2018年该党支部书记、主任受党纪处分未在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时提及当年受党纪处分的情况,两位表示诚恳接受批评,并结合实际就当年情况认真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表示在今后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做好个人事项报告工作,随时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下一步工作打算:中心党委将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党内组织生活,扎实推进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中心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3)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①中心党委及各内设机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②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业务的全过程。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在各个环节上严把时间关,规范发展,为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夯实基础。

    下一步工作打算:责成党建工作部把党务干部的培训列为工作计划,在党员发展过程中严格组织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我中心发展党员工作高质量完成。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和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的悉心指导下,我中心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深入整改落实,如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加大处置和盘活资产等方面整改力度不够大;二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在短时间内还无法完全整改到位,仍还需进一步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在理顺管理机制、破解改革发展瓶颈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扎紧制度的笼子。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下一步,中心党委将围绕巡察整改要求,压实主体责任,突出整改重点,推动成果运用,加强整改效果宣传和典型问题通报,形成合力巩固整改成效,让巡察整改见真章、出实效、促发展。

    1.突出重点盯问题、对照清单促整改。一是围绕“两个责任”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是否整改、移交线索是否处置,整改效果群众是否满意等五个方面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盘点;二是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持续专项检查,盯住整改,督促落实;对一些共性和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再发现”,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行“再了解”,形成“再震慑”;三是完善“整改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法”,督促各内设机构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按照立行立改、限时整改、长期整改分类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照清单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2.联动监督防反弹,形成合力固成果。一是加强对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在统筹分析巡察整改问题的基础上,对易发频发的重点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制定有效监管的机制,制定长效整改和监督整改落实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二是要注重整改成果的总结提炼,中心党委将对情况复杂,涉及多部门或者政策性的问题,提请党委进行专题研判,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等方面探索研究提出有效建议,推动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

    3.做好宣传通报,严肃责任追究。一是及时将中心党委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通报,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重要事项整改到位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和接受群众监督情况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巡察整改在报告、反馈、移交、督办、整改等各个环节有据可查,对办理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

    欢迎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委反映。联系电话:65293622,65293913;邮政信箱:经开区第五大街51号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楼信箱;电子邮箱:bhxqsrszhgysyfwzxdjb@tjbh.gov.cn。

      中共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员会

    2022年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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