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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0 10:21      来源: 区城市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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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城市管理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委党委统一购买并向机关及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权威辅导读物,组织推动机关干部职工每季度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各级党组织通过支部学习、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学习、订阅“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力求做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纲领性文件纳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内,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法治思想权威辅导读物,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本年度已安排专题学法4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授法治课1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委执法机构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2场、理论学习5次,要求大家对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要求自己,对照法律法规法条,深入排查反思整改自身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提高依法依规、合法合规开展工作的水平。四是做好部署推动。针对每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按照区普法办要求,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坚持以考促学,推动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狠抓贯彻落实。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职。严格落实《滨海新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切实做到党政主要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天津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整改工作,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对相关承办部门做出重要指示,并在2022年第15次党委会亲自部署《区城市管理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天津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相关工作。二是“述法”促履职。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述法制度同时,拟在年终组织召开“述法大会”,届时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听取各室、执法支队、两中心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带动区城市管理委开展述法工作。三是配齐配强专业人员。针对本单位法治工作人员缺乏问题,拟协调下属执法机构,通过借调方式充实委机关法治工作力量。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管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职情况

    一是依托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实现执法检查人员“应入尽入”,并动态更新。二是着力加强公正监管。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生活废弃物监督检查、供热企业监督检查分类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同时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按照既要保证抽查全覆盖,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扰企,在不影响公平的前提下,对企业抽查比例为10%到20%。截至2022年10月份区城市管理委共开展双随机检查3次,检查任务项3次,检查企业10家,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余人次,检查完成率100%。三是为进一步健全区城市管理委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开展,切实提升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度》、《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法制审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四是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按照区普法办要求高质高效完成每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制发的文件确保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二是层层严格控制发文。委办公室加强文件内容审核把关,对未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开展评估等有关程序的、未通过合法性审核的、照抄照搬上级文件或缺乏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予印发。三是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切实履行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责。四是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的作用。五是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有关意见。

    (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

    一是全力配合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编制区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严格履行专家论证程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者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规范专家论证意见内容。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按要求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培训考核机制,加强对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管理,建立履职情况台账,严格落实公职律师日常履职情况季度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机制,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保证其及时有效参与决策。目前区城市管理委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已充分参与到本单位行政处罚案卷法制审核、法律咨询、重要文件审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委托代理各类涉法事务工作中

    (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于委党委理论中心组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二是以委办公室牵头制定委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各业务室分别制定修订清融雪应急预案、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市政道路桥梁应急预案。截至目前,委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正在制定过程中;清融雪应急预案已完成修订,将于本年度区清融雪大会后下发;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完成修订准备报区应急部门审核;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即将完成修编工作;市政道路桥梁应急预案已完成区应急部门审核,即将提交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

    (五)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情况

       一是印发了《新区城管委信访工作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办理流程,明确各部门(单位)信访职责,有力促进了城管委信访办理工作正规化和提质增效。二是按要求完成第三批重复信访专项治理件的办理化解工作,信访人表示满意,息访息诉。三是“党建引领共同缔造”活动中,启动“接诉即办·暖心工程”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照区普法办2022年滨海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及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公示了《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修订)》。针对本年度重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一是2022年4月在全委范围内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全体党员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理论学习讲座二是2022年5月在全委范围内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基层单位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贯彻工作。各基层单位通过集体收看、在学习群中推送民法典课程网址链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民法典网络课程。同时号召全体党员线下继续完成其他课程的自学。三是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的基础上,针对区城市管理委行业特点重点通过深入社区进行共建宣传活动以及在天津志愿服务网开展“津彩纷呈·晨夕行动”、“津彩纷呈·商超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对《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的基础上,针对区城市管理委行业特点重点对《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精准实施在执法过程中普法,推动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充分利用委属广场、公园、办公场所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栏等设施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国家安全法》《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

    (七)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情况

    按照市、区的部署安排,我委持续推动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一是组织各相关街镇、职能部门、企业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对燃气安全隐患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燃气供应正常运行。二是开展燃气安全六个百分之百改造任务,加快推进更换物联表、连接软管等改造建设工作;三是通过深入企业走访、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加大与燃气经营企业的对接沟通,督促燃气企业继续优化用气报装业务办理流程,加大智慧化燃气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气服务水平。四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气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自政策出台以来至9月底,我区已享受“欠费不停气”相关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计62个,缓交气费金额136.47万元,减免欠费违约金6.7万元。

    (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制定《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学法用法工作方案》,明确学习目标、内容、形式和要求,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按照市城管委有关要求,统一常用执法文书样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区执法监督平台执法文书进行相应调整;制定《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办案工作规范》,明确执法程序、要求和操作流程;编制《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办案指导手册》,明确案卷制作标准和模板,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案卷制作质量和水平。三是按照新区执法监督考核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执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依托新区执法监督平台,积极开展网上办案工作。加强流程控制和内部监督,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截至目前,网上线下共计查处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案件48起,罚款225.2152万元五是加强与街镇执法权衔接工作,加强对街镇综合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2022年度共组织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5次,委执法支队全体干部和属地街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共500余人参与培训。

    四、存在问题

    (一)法治队伍力量稍显薄弱

    由于机构改革与干部队伍老龄化等原因,委机关目前承担法制或执法监督业务的部门为城市管理考核室。区行政执法支队目前法制工作由支队综合业务室承担,且法制人员配置不足。

    (二)与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工作衔接机制需完善。

    区城市管理委本年度虽对委内执法工作衔接机制进行完善,出台了《区城市管理委内设机构与执法支队工作衔接制度》,但与属地街镇综合执法机构间仅停留在督查督办层面,尚未形成正式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

    五、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新招录法学专业公务员。二是通过内部遴选比选等方式在体制内部选拔合适人选调入我委。三是充分挖掘本单位本系统内部资源充实委机关法治队伍。

       完善与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工作衔接机制

       在做好对街镇综合执法机构日常业务指导、培训的同时,加快制定区城管委与街镇综合执法机构工作衔接机制,规范区级职能部门与街镇综合执法机构间案件移送、转办程序。

       (三)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工作再加温。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全系统开展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对国民生活的重大意义。通过与重点单位共建等方式,深入社区、学校、商超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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