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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3年燃气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449-9981-2023-00082
发布机构: 区城市管理委
文  号: 津滨城管发〔2023〕11号
主题分类: 城市管理,公用事业管理
成文日期: 2023-08-28
发文日期: 2023-10-24
有效性: 有效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投资便利度优化便民服务要求举措关于梳理对照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结合我区燃气行业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滨海新区2023年燃气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8月28日

滨海新区2023年燃气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学习上海等先进城市优秀做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通过采取更多改革措施压减用气报装服务办理时限、提高供气业务网办能力、加强发票获取便利度水平,破解燃气报装中的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气营商环境。健全报装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服务建立企业回访机制,关注企业意见反馈,提升办理质效和市场主体满意度水平,促进滨海新区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全力助推“十项行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用气报装效率

    1.加快线上受理。推广“网上报装”服务,减少用户跑路,0.5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受理。各燃气企业结合自身网办业务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天津用气报装”微信公众号用气报装渠道,拓展用气报装网上受理方式。

   2.推行快速报价。对于接低压且小时用气量小于20 立方米的非居民项目,实行快速报价,减少施工图预算时间,出图即出价。

   3.实行建管结合。推行工程管理系统,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工程管理系统,进一步缩短竣工资料制作周期。简化工程交接手续,逐步实现工程验收与管理单位接收同时进行。

  4.压减“获得用气”项目全流程用时。结合工程项目类型及基本情况,优化各环节工作流程,完善小型燃气工程接入标准,降低接入工程费用,在建设单位技术资料提供齐全且无任何外界客观因素影响的条件下,进一步压减“获得用气”项目办理的全流程平均时长。

   5.优化外线工程政务服务办理。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和占道施工等事项,分类实施免申即享、并联审批。

(二)持续提升用气服务水平

各燃气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完善现有办理渠道,拓展在线办理途径,持续优化缴费、开具电子发票和财政电子发票、更名过户等供气业务网办功能。制定简捷、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为申请人提供现场咨询、引导和帮办、带办等服务。通过营业厅、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学习借鉴先进企业优秀做法,采取集中培训、专项指导等方式,提升业务办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按照市城管委《关于推进数字人民币在供热燃气行业应用的工作通知》要求,适时增加数字人民币收付款方式,积极推动数字人民币在燃气行业的支付应用。

(三)建立用气服务跟踪回访机制

燃气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供气服务跟踪回访机制,与被服务企业建立起高效沟通渠道。对已通气用户做好回访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及时了解意见建议。拓展服务业务覆盖面,优化完善投诉监管、解决纠纷的工作流程,随时为企业解决用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供气服务水平。对企业服务情况,区城管委将定期抽查评价,抽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推动开展用气靠前服务

   建设单位在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时提出用气服务接入需求,区政务服务办将建设单位用气需求信息通过政务服务帮办平台推送给燃气企业,相关燃气企业接单,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开展用气报装靠前服务。为建设单位提供上门服务,对接具体技术需求及接入方案,建设项目红线外接入工程要与红线内项目同步推进,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完成红线外燃气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用气接入事宜,实现用户零跑腿。

(五)加强营商环境宣传力度

强化政策宣讲,以多种形式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让企业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单位、燃气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新一轮燃气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部署,按照总体目标要求,结合自身特点,优化获得用气服务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同时推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改革举措,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提升供气服务水平。

(二)强化政策宣讲

   各相关单位、燃气企业要充分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新闻媒介,加大对用气报装服务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同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更好的服务用气用户。

  (三)按时报送材料

1.报送营商环境工作信息。各相关单位、燃气企业要对持续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推出的有效举措、取得的良好成效及时进行梳理,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于每月最后一天将当月工作信息报送至区城管委。

2.报送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各相关单位结合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就成效突出的亮点工作,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送至区城管委。各开发区每季度至少报送1个案例,各燃气企业每季度至少报送1个案例。

3.报送营商环境宣传情况。请各相单位、燃气企业每月最后一天将当月宣传报道情况及链接报送至区城管委。

请各开发区、相关单位、燃气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城管委公共事业室邮箱:bhxqcgwggsygls@tj.gov.cn或政务oa邮箱(user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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