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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行政处罚信息(2020.12.26)
发布日期: 2020-12-28 16:17      来源: 区城市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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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结果(万元)

    1

    津滨海综执处决字(2020)第1-028号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修配、餐饮等经营活动

    张晓红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罚款

    2020年12月23日

    0.05

    2

    津滨海综执处决字(2020)第1-029号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修配、餐饮等经营活动

    付喜武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罚款

    2020年12月23日

    0.1

    3

    津滨海综执处决字(2020)第1-030号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修配、餐饮等经营活动

    田文迪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罚款

    2020年12月23日

    0.05

    4

    津滨海综执处决字(2020)第1-041号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修配、餐饮等经营活动

    钱雪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罚款

    2020年12月23日

    0.05

    5

    津滨海综执处决字(2020)第1-051号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修配、餐饮等经营活动

    郭经鹏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罚款

    2020年12月23日

    0.1

    6

    津滨海综执处决字(2020)第1-052号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修配、餐饮等经营活动

    易应举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罚款

    2020年12月23日

    0.1

    7

    津滨海综执处决字(2020)第1-053号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修配、餐饮等经营活动

    李桂良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罚款

    2020年12月23日

    0.05

    8

    津滨海综执处决字(2020)第1-054号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修配、餐饮等经营活动

    王明虎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罚款

    2020年12月23日

    0.05

    9

    津滨海综执处决字(2020)第1-055号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修配、餐饮等经营活动

    高庆立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罚款

    2020年12月23日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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