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行政处罚信息20230710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决定 日期 | 处罚结果(万元) |
1 | 津滨海综执处决字(2023)第3-005号 | 未在气瓶上标明充装单位和服务电话 | 天津市吉地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 《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 | 2023-7-7 | 2 |
2 | 津滨海综执处决字(2023)第3-004号 | 未在气瓶上设置符合规定的企业专有标记 | 天津市连建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 | 《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2021)》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 | 2023-7-7 | 2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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