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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4449-9981-2024-00040
发布机构: 区城市管理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2-21
发文日期: 2024-03-20
有效性: 有效


滨海新城市管理委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城市管理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职。

严格落实《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党政主要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天津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整改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对相关承办部门做出重要指示,并在2022年第15次党委会亲自部署《区城市管理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天津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相关工作。

(二)以“述法”促履职。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述法制度,委主要领导带头在年终述职报告中进行“述法”。同时在年终委内述职述廉大会中加入“述法”内容,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听取各室、执法支队、两中心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以此带动区城市管理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下延伸。

(三)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

为更好的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本年度结合委执法支队在成立3年运行中发现的各种实际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委执法支队班子研究部署执法支队内部职责调整工作,将其作为本年度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推动。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紧抓“关键少数”。

制定并下发了《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纲领性文件纳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内,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法治思想权威辅导读物,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专题学法4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授法治课1次。

加强学习培训。

委党委统一购买并向机关及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权威辅导读物,组织推动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各级党组织通过支部学习、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学习、订阅“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力求做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

按照区普法办和区司法局要求制定并印发《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安排》高质高效完成每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和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

三、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落实情况

2022年1月4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在全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攻坚行动,制定并印发了《滨海新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攻坚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表》。区城市管理委收到攻坚方案后,委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对指标体系中102项创建指标认真研究,筛选出涉及我委指标共86项工作,牵头单位指标6项。针对此86项指标内容,制定并印发了《区城市管理委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攻坚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狠抓工作落实。在创建攻坚期,区城管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职,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区委依法治区办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在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天津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提出反馈意见后,对标对表,根据区城管委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本单位整改方案,逐项整改,狠抓落实,如期完成整改提交了整改报告。本年度区城管委按照区依法治区办下发的最新的指标体系,认真梳理相关工作,针对重点任务分工清单及时将涉及我委具体任务进行上报。

四、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落实情况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制定《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办案工作规范》,明确执法程序、要求和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办案指导手册》,明确案卷制作标准和模板,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案卷制作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新区执法监督考核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执法活动。一是统一常用执法文书样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区执法监督平台执法文书进行相应调整;组织执法人员依托新区执法监督平台,积极开展网上办案工作。二是及时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制定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与《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三是加强流程控制和内部监督,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21年至2023年11月区城管委共计查处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案160余起,累计罚款1022万余元。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区城市管理委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开展,切实提升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在全面落实市城市管理委印发的相关行业配套制度的同时,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度》、《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法制审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

加强对街镇综合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

2021年至今共组织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执法专题培训17,委执法支队全体干部和属地街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共1200参与培训。其中,2023年3月底组织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业务骨干前往扬州大学开展执法业务交流学习。2023年6月按照市城管委要求,组织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通过笔试、抢答赛等环节从街镇开发区参赛人员中选拔出2名代表滨海新区参加全市总决赛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继续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结合2019年成立以来实际运行情况,区城管委于2022年11月尝试对委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补充和调整,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责分工,优化人员力量配备。此项工作试行时间半年,近期我委已根据近半年的运行成果对相关职责进行再优化,并向区编办沟通申请对委内设机构职责进行正式调整。同时,我委对下属事业单位(两中心、一支队)职责和岗位优化调整工作也已展开,目前岗位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职责调整工作正在同区编办、区人社局进行积极沟通中。

(二)坚持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按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津党编发〔2020〕6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区城管委每年对本单位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本年度调整工作已经完成,相关调整事项已于2023年6月上报区编办等待批复。

(三)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

依托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实现执法检查人员“应入尽入”,并动态更新。着力加强公正监管。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生活废弃物领域园林建设领域、燃气领域、供热领域等分类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同时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按照既要保证抽查全覆盖,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扰企,疫情期间在不影响公平的前提下,对企业抽查比例为10%到20%。本年度对企业抽查比例为20%-50%。截至目前区城市管理委共开展双随机检查19次,检查任务项19次,检查企业139家,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78人次,检查完成率100%。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市、区的部署安排,我委持续推动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一是组织各相关街镇、职能部门、企业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对燃气安全隐患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燃气供应正常运行。截至目前,滨海新区全部小区、村庄燃气用户848820户,累计改造788357户,改造完成率92.87%。其中老旧小区燃气用户252484户,累计改造242228户,改造完成率99.01%二是开展燃气安全六个百分之百改造任务,加快推进更换物联表、连接软管等改造建设工作;三是通过深入企业走访、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加强与燃气经营企业的对接沟通,督促燃气企业继续优化用气报装业务办理流程,加大智慧化燃气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气服务水平。四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气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自政策出台以来至2022年12月底,我区已享受“欠费不停气”相关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计76个,缓交气费金额205.34万元,减免欠费违约金7.6万元。

六、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

按照《区城管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在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在提请区司法局法制审核前,报请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截至目前,区城管委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分别是《滨海新区除雪工作预案》、《滨海新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滨海新区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制定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制发的文件确保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层层严格控制发文。委办公室加强文件内容审核把关,对未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开展评估等有关程序的、未通过合法性审核的、照抄照搬上级文件或缺乏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予印发。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切实履行对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责。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的作用。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有关意见。

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

一是全力配合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编制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严格履行专家论证程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者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规范专家论证意见内容。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管理,建立履职情况台账,严格落实公职律师日常履职情况季度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机制,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保证其及时有效参与决策。目前区城市管理委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已充分参与到本单位行政处罚案卷法制审核、法律咨询、合同审定、重要文件审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委托代理各类涉法事务工作中

八、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情况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印发了《新区城管委信访工作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办理流程,明确各部门(单位)信访职责,有力促进了城管委信访办理工作正规化和提质增效。按要求完成第三批重复信访专项治理件的办理化解工作,信访人表示满意,息访息诉。同时在“党建引领共同缔造”活动中,启动“接诉即办·暖心工程”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

一是落实本单位普法责任。区城市管理委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2023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二是印发并公示《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每年均按照区普法办要求制定本单位普法计划。区城管委年度主要普法工作为每年4月在全委范围内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每年5月在全委范围内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在“12.4”宪法宣传日来临之际,充分利用基层单位的LED显示屏及公园广场的宣传栏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针对行业特点重点通过深入社区进行共建宣传活动开展“津彩纷呈·晨夕行动”、“津彩纷呈·商超行动”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垃圾分类新时尚 全民参与齐点亮”主题活动等方式对《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宣传。

(三)加强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的评选和报送工作。

结合日常执法办案,及时向违法相对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法律责任,教育引导相对人认识错误、纠正行为、履行义务、守法经营。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评估工作要求,向市城管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累计报送典型案例16件。

九、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列入每年理论中心组必学计划中。二是以委办公室牵头制定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业务室分别制定修订除雪应急预案、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市政道路桥梁应急预案。截至目前,除雪应急预案、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正式印发。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择机报区政府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印发施行。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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