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中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组建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通知》(津滨党编字【2019】100号),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为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我委现有持证人员45人(新区执法监督平台一线执法人员27人)。因工作需要,今年有6名持证人员调离区城管委到新区其他主管部门任职,故持证人员与去年相比减少6人。
全年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行动,依据职责结合创文创卫复审,燃气专项检查等工作,积极推动燃气供热、市政桥梁、渣土治理、违法建设、垃圾分类、共享单车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各类考点市容秩序、滨海新区承接大型接待、赛事活动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
绿化等问题以“及时发现、尽快处置”为原则,对接属地积极推动各项工作。
今年执法支队普通程序立案查处案件51起,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2起、处罚 1690518.90元; 简易处罚案件31起, 处罚2170元。
普通程序立案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7起、简易处罚增加9起。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没有引起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执法支队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各类投诉举报件,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求,坚持落实接件即办,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问题。全年共处理12345热线举报件61件,智慧信访9件,政民互动8件,区委巡查举报件4件,市民来信1件,市民来访1件,安全生产举报专线36件,办结率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就
(一)“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在门户网站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将《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全部按要求公开。二是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主动出示证件、统一着装,及时接受群众监督。
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新区信用信息处理平台、新区司法局执法监督平台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今年作出的73起行政处罚决定、对20家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均按照时限在网站完成公示。
三是加强事后公开,今年1月份在我委网站公开了《2023年度行政
执法工作报告》,做到了每年1月底前按时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及有关数据。
2、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管理。二是规范文字记录。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制定的执法文书范本和新区司法局执法监督平台电子文书为依据,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三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及更新。明确执法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要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资料完整齐全。
3、严格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在作出立案、处罚决定及结案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二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法律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中的参谋作用。三是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审核事项,审核程序。
对重大、复杂案件,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法审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今年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5起,共计作出131.7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推行柔性执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坚持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相关调整事项向区编委、区发改委报备。同时,按司法局要求,结合市城管委自由裁量标准,研究制定柔性执法轻罚清单、免罚清单和企业初创期指导清单等“三张清单”,变末端执法为主动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高标准做好“三项执法保障”
1、做好市容环境秩序保障。为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持续巩固文明城区创建、卫生城区治理成果,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按照区城管委工作部署,结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职责,制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治理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重点区域春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属地综合执法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部门职责,结合区交安委、区食安办、区野保办、区环境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占路经营、里空外卖、露天烧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渣土撒漏、乱丢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以入区主要道路周边、主次干道、背街里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为治理重点,开展全域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为助推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环境秩序保障。
2、做好城市安全运行保障。结合各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
年行动方案”,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安全生产权责清单》81项中和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依据职责加强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执法工作;聚焦燃气、供热、道桥、道路交通等公共安全领域,强化“一盘棋”意识,依据职责做好燃气专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加油加气、烟花爆竹、食品药品安全、铁路沿线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好城市安全运行底线。
3、做好大型活动保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协调各属地综合执法机构做好重大活动项目的执法保障工作。一是制发专项工作通知、保障方案,建立联动联络协调机制,提前部署保障工作,全力做好我区各类考试、航海日活动周、足球赛事、重要调研、潮音寺庙会、重要节日活动等市容秩序保障工作;二是加强巡查督促,通过全面加强环境秩序巡查管控、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重大活动场地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井然有序,重大活动顺利进行;三是做好事后复盘总结,查漏补缺,储备经验。
(四)教育培训、普法宣传情况
1、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按照区普法办和区司法局要求,组织全委工作人员参加干部在线学习和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委4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同时,制定了《2024
年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学法用法工作方案》、明确学习目标、内容、形式和要求,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能力水平。今年共组织集中业务培训11次(33.5个学时),法律知识竞赛2次,个人自学内容
50个学时。同时,各级党组织通过支部学习、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学习、订阅“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力求做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2、深入开展行业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普法工作清单、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职能、权责清单,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及各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围绕行业法规,先后组织“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主题普法活动,多次开展“践行垃圾分类,共筑绿色家园”、“我与文明共同行”、“关注燃气安全,共建平安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多次配合街道以赶大集的形式,集中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意识和行为习惯。
(五)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1、梳理研判执法事项清单。立足执法监督职能,狠抓平台利用和数据共享,从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充实完善“互联网+监管”
清单、审核认领“执法事项清单”入手,力争“三单”融合共享。
结合市、区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梳理认领市城管委下放行政执法事项,下一步研判下沉街镇事项。
2、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充分利用“12345”网格服务平台、新区执法监督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
平台等载体,狠抓执法人员执法参与率、执法权责履职率、执法事项查处率、执法计划任务完成率等。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制定《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对我委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的,下发《执法监督工作提示》或《执法监督工作通知书》;完善《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办案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要求和操作流程;完善《行政执法办案指导手册》,明确案卷制作标准和模板,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案卷制作质量和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按照区司法局制定的《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对执法人员予以考核,每月主任办公会通报,并常态化落实。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素养和能力有待加强
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效性、针对性还不够强,理论联系实践不够紧密,在公共法和专业法的掌握上不够系统全面,运用的不够得心应手、落实的比较被动。
(二)执法人员稍显薄弱
机构改革后,区城管委划入燃气、供热相关管理和执法职能,但
相关专业人员未“人随事走”,缺乏相应专业技能、办案实践和经验借鉴,造成现有执法人员在开展专业执法方面难度很大。城管委和执法支队多年未招聘新人,致使在某些领域执法“先天不足”,目前执法力量与管辖面积、执法事项不匹配。
四、下一部工作安排
(一)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配置工作的通知》的意见,进一步梳理委“三定”方案职责,积极与区编制部门沟通协调,结合我委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争取配足配齐执法监督力量,全面理顺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确保监督职能得到真正有效发挥,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同时,健全完善“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事项清单”
建设,力争“三单”融合共享,逐步解决执法信息多个平台重复录入的问题。
(二)加强法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争取公务员或事业编制招录指标,为委机关、执法支队和事业单位新招录法学专业行政人员、管理人员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二是通过内部遴选比选等方式在体制内部选拔合适人选调入我委。三是充分挖掘本单位本系统内部资源充实委机关法治队伍。
(三)建立健全管理与执法联动机制
制定下发《区城管委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联动的实施意见》,狠抓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协同配合,建立管理部门与执法机构的协调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归纳检验工作经验和做法,督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地,促进业务管理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
(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开展案例分析等方式,帮助执法人员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执法技巧。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律知识考试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五)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从“单向式”普法向“互动式”普法转变、从“大水漫灌式”
普法向“精准滴灌式”普法转变,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结合行业法律法规,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全系统开展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行业法律法规工作再加温。通过与重点单位共建等方式,深入社区、学校、商超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
2024年12月 1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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