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关于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关于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到5月11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6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方向导向。在3月14日区委巡察一组进驻区城市管理委动员大会上,区城市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全委表态,强化政治责任,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6月27日,区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城市管理委立即组织巡察反馈会议,主要负责同志做出部署要求,对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11月13日,区城市管理委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担起牵头整改的责任,发挥好以上率下的作用,把巡察整改和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一丝不苟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实效。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坚持带头整改,把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室及执法支队、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对照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实行动态管理、挂账销号。深入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顽瘴痼疾,以点带面,强化跟踪问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面工作。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党委以“1+3”制度年建设为主线,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党委及时修订完善了党的建设、行政、财务、城市管理业务等66项制度,编制城市管理导则,建立健全行得通、做得实、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弥补制度缺失和不规范的短板。坚持全局观念,以系统思维谋划推进整改,不断强化各项城市管理工作、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驻委纪检组优势,定期组织碰头协商,强化各项整改任务跟踪问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城市管理委党委紧扣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项梳理落实整改任务,构建“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的整改落实体系,全力以赴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不够有力,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论述及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工作实践。坚持人民至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取得扎实成效。
(1)针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足的问题。
一是学习内容精细化。制定《2024年城管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安排》,为领导班子成员编发自学和集中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2024年区城市管理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15次,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同时,将每次学习的内容提前列出计划方案,提前研究,合理安排学习内容量,精简学习内容,控制学习广度,保证学习精度。
二是学习方式规范化。区城管委党委完善印发《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第一议题”的实施办法》,督促所属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班子会前均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班子会、各级党组织会议的首学内容,推动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2024年,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党总支组织“第一议题”学习32次,区园林绿化中心党委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4次。
三是统筹学懂弄通与做实结合。积极谋划城市安全和管理发展,探索制定燃气、环卫设施、绿地系统、公共停车、城市道路5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城市道路桥梁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公共停车、绿地系统及燃气规划前期编制均已完成,正在推动线上公示、司法审核等程序,2025年将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2)针对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着力打造智慧城市。组织完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和燃气安全监管子平台,平台涵盖燃气、供热、环卫、园林、市政、执法等领域,有效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城市智慧化管理新突破。自运行以来,平台已汇聚数据总量突破100万条,地下管线数据3800公里,建成市政设施、城管执法、市容环卫等各类数据库8个,数字化城市管理覆盖面积达350平方公里。推动建设新区智慧停车系统,积极与市城管委对接,争取接入市智慧停车系统,以此推动新区智慧停车相关工作。
二是着力提高管理质量。加大对美好公司的考核管理力度,对其日常作业质量、出车情况、人员出勤在岗情况、重大事件应急情况定期考核,考核完毕以通知单、照片等形式第一时间反馈整改复查。聚焦占路经营、户外广告、桥下空间、违法停车等领域堵点,直面“脏乱差”点位,动真碰硬开展“大干400天”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已整改解决市级三批次221处、区级437处问题,进一步厘清部门和属地管理职责,让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区城市管理委会同区委宣传部制定《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区建设暨市容环境综合提升整治方案》,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治理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三是着力解决难点问题。根据《环保公司垃圾处理补贴价格的批复》和《天津滨海新区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每吨处置单价,制定印发《滨海新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方案》,先后两次在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调度会上部署推动,从2024年11月、12月份入税情况看,全区垃圾处理费税收增速显著。组织编制印发《滨海新区装修垃圾治理工作实施细则》《滨海新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滨海新区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全区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区建设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动建筑垃圾整治工作。
四是着力推动降本增效。成立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城管委存量资产盘活工作方案》,按照区资产盘活专班要求积极推动资产盘活工作,2024年完成房产拍卖2处,完成出租30套,统筹使用9处,累计盘活面积3.2万余平米;对现有56辆机动车全部盘活使用,进一步提高资产利用率;研究制定《绿地养护灌溉用水节水降耗管理办法》,将节水降耗内容纳入园林绿化养护招标评分标准和绩效管理范畴中。
2.关于“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未见彰显”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党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努力提升供热服务质量、探索疏解“停车难”、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等一系列与群众切身相关的城市管理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树的不牢的问题。
一是统筹联动破解供热问题。积极发挥协调推进作用,推动滨海新区供热“一张网”热源和干网互联互通项目建设,逐步实现滨海新区电厂热源互通,科学调配。推动高新区管委会与北塘电厂开展协商合作,在余热利用和集中供暖等方面全面加强合作。
二是探索有效疏解停车问题。组织编制《滨海新区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滨海新区公共停车场发展规划》,起草编制《天津市滨海新区道路停车泊位考核办法》《道路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信息接入方案》和《滨海新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实施细则》,统筹考虑现有停车资源供需情况、潜在可新增停车位空间资源。积极推动胡家园、塘沽轻轨站建设P+R停车场,海河开启桥、海门大桥、车站立交桥、滨海立交桥4座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建设停车场,有效疏解机动车乱停乱放、收费不规范等问题。
(4)针对机构职能优化存在堵点的问题。
一是厘清事业单位与机关处室权责关系。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立足承担的行政职责与服务事项,对内设机构进行进一步调整,对职责进行进一步梳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协同配合,强化了公益服务职能,提高了管理效率。同时,有效解决了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与区城市管理委机关处室之间权责界限模糊、协作力度不足的问题,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强化事业单位科所站队考勤管理。狠抓事业单位科所站队考勤状况,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检查,现场督导科所站队存在的考勤记录不及时、考勤信息未公开等问题。依托《绿地养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网格本规范填写细则》,每季度对基层养护队所网格考核记录本检查一次,全年累计检查46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是认真核验第三方单位实际服务情况。紧抓市场化项目的考核监管,认真核验第三方服务公司实际投入人员及设备情况,督促其落实服务质量,提高作业标准,加强对其业务考核,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并针对实际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扣款。同时,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康洁、宏舜、海霖三家公司的履约情况开展审计,共计审减百余万元。
(5)针对综合执法改革质效不高的问题。
一是明晰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权责。建立健全协调会商联动机制,区城管委业务管理部门与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商会议,研究解决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普遍性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加强业务管理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联合开展集中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检查。
二是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坚持区政府“规范执法行为,改变执法方式,通过首违不罚、规范化+柔性执法等举措,既达到执法目的又传递执法温度”指示精神,在杜绝滥用处罚权、杜绝盲目预设处罚指标的前提下,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与效能,在区城市管理委法治审核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向执法一线延伸。2024年组织全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开展燃气、市容等专项业务会4次,涉及燃气领域、执法业务领域等各类培训共15次,执法队员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效能。2024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处罚均基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均符合公正原则的要求。
三是指导综合整治形成联动。积极对接街镇大队开展协调指导、业务培训,提升“区街”联动效能,指导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做好“航博会”、中高考、公务员考试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参与中超保障共16轮,共出动848人次。科学统筹执法力量,按照北部、中部、南部三个片区配置三个执法大队,各大队具体参与所属区域的执法活动,紧密联系属地城管执法机构,定期组织“片会”研究工作部署任务,形成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针对违法建设、共享单车违规停放等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对接共享单车企业和规划、住建、交警、交运等部门,厘清职责,明确任务,促进业态进一步规范。
3.关于“底线思维欠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不足”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第一时间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燃气安全管理力度、道路桥梁安全管理力度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力度,严守安全发展底线。
(6)针对燃气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各燃气企业建立燃气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对企业端和用户端发现的隐患采取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涉气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燃气领域安全责任专题培训,2024年开展全区范围内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城管委机关燃气管理人员学习宣贯《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3次,安排市级培训考试和警示教育专项培训2次,组织餐饮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培训502家次,组织55家供热燃气企业从应急逃生,扑灭火灾,燃气泄漏,压力容器故障,应急疏散等多个方面开展应急演练60余次。
二是认真组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燃气领域重大隐患事故自查、排查,对隐患问题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按时整改到位。2024年,各燃气企业自查巡查管线6372.8公里、燃气场站1278座,区城市管理委开展重点时期、重点领域督导检查,检查企业及点位105家次,出动人数315人次,整改隐患83项。针对中民燃气公司安全隐患问题,区城市管理委按照《燃气经营企业退出接管工作机制》要求,注销其燃气经营许可,已退出滨海新区燃气供应市场。
三是推动安全隐患动态清零。针对华港燃气天津分公司等3家燃气公司,区城市管理委分门别类,推动处置。积极协调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承接华港燃气业务,多次召开卫华里小区燃气移交工作协调会,推动移交工作;组织中塘镇政府、燃气行业专家主动上门帮扶指导仁合里燃气公司和利运达燃气公司,逐项对两家企业的资料、制度、现场安全现状进行梳理和指导;加强对仁合里、利运达两家燃气公司的监督检查,2024年检查仁合里燃气公司4次,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3项。检查利运达燃气公司3次,出动检查人员9人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2项。
四是消除农村“煤改气”安全隐患。制定印发《关于落实燃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活动的工作通知》和《关于开展冬季供暖期农村“煤改气”及秋冬防火防灾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开展对农村“煤改气”区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农村“煤改气”专项检查,增加对农村“煤改气”区域的巡查频次。督促有关街镇加强对农村“煤改气”的安全监管,胡家园街道和古林街道基于“煤改气”企业管理和运行现状,调整采暖期供热热源,采用工业余热和电力作为取暖热源,消除农村“煤改气”安全隐患。
(7)针对安全生产底线未树牢的问题。
一是提前研判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风险,消除监管盲区。完成市民心工程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任务33.9公里,超额完成城市供热“冬病夏治”户内改造380户的年度任务。建立区级供热专业应急抢修队伍1支,抢修人员77人。督促各供热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37支,应急救援人员353人。同时,围绕企业应急能力进行相关培训6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大港区域供热管网泄露事件,区城市管理委按照《滨海新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置机制,协调市级企业应急支援,全力开展抢修。同时,协调多部门分工协作,对医院、诊所、养老院等敏感单位做好保障;密切关注舆情,快速回应百姓关切,妥善处置,确保舆情平稳。
二是及时处理市政道路设施病害,消除群众“脚下安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提高处置设施病害速度,进一步提升道路整体质量,确保道路设施安全、完好、畅通。2024年,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开展车行道维修约8万平米、人行道维修约1.6万平米,切实提升了道路通行条件。完善道路管线井巡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道路管线井专项巡查,重点排查井盖下沉或凸起、丢失、破损、松动、移位、异响等问题,督促管线井产权单位进行限期整改。2024年排查出问题管线井95座,各相关产权单位均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提高安全意识,保障一线工人安全作业。制定印发安全考核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结合森林防火月宣传、安全生产月宣传、第三方车辆与电动车充电专项整治、冬季芦苇清理、森林防火演练等专项活动,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房屋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预防硫化氢中毒等重点领域的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一线职工安全意识。同时,将第三方纳入区城市管理委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培训管理、指导与监督,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素质能力,确保一线人员安全作业得到切实保障。
(8)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未把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力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拓宽主流思想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微信工作群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2024年,区城市管理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二是精准研判社会舆情。建立舆情监测和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舆情风险。针对第三方农民工欠薪问题,对存在信访风险的农民工做好维稳安抚工作,加强与各区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多渠道研究筹措资金,多次组织召开信访维稳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三是紧抓阵地建设。加强对官方微博等阵地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更新。2024年“滨海城管”微博账号已发布67条内容,有效提升了账号的活跃度和信息的时效性。全面排查更新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定期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宣传栏进行检查。2024年进行检查5次,有效推动了宣传栏内容的及时更新和阵地建设的加强。
四是加强涉密管理工作。完善涉密管理制度,制定《微信等网络社交媒体管理制度》,明确了在微信等网络社交媒体上的行为规范,防止涉密信息通过不正当渠道泄露。根据工作需要,对定密程序和内容进行了完善,明确定密权限和职责,规范了定密流程,确保定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升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组织开展保密宣教活动,重点学习新保密法的相关内容。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制定《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地下管网保密三清单》,组织开展新区地下燃气、热力领域管网保密管理工作自查。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乏力,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不够严实的整改情况
4.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压力逐级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9)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统筹谋划、系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制定《区城市管理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区城管委基层监督工作方案》。对照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时限。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要求,定期围绕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岗位,排查分管领域和部门廉政风险点,及时化解廉政问题。每逢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党委班子成员深入一线,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讲政策、查作风,重点督查“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研究制定《区城管委党委廉洁文化建设方案》和《区城管委党委纪检监察三级体系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刚性约束廉洁风险的产生。加大廉政风险排查力度,定期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召开会商会议,对全委党风廉政风险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短板精准施治,确保很多问题在苗头上进行了化解,2024年共召开会商会议4次。
三是狠抓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审核把关。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制度和保障金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监管账户和保证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积极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养护经费,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10)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责压的不实的问题。
一是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各级党组织分级制定“202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完成本级党委及所属党组织利用党委(总支)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是着力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工作。坚持“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动,年终有总结”分阶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工作。年初对照上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整改方案制定措施,年中组织专题会议推动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年底梳理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查漏补缺。
(11)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的问题。
一是强化分管领域的项目招投标监管。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招标采购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责任,提高了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成立内审监察小组,加大项目招标工作监督力度,确保招标过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同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进行严格审核,明确要求加大对项目招标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力度,确保招标项目的合规、公正、公平和透明。
二是严查拆分项目、串标围标、标书雷同、投标人串换、倾向性评分等问题,堵住制度漏洞。组织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专题研究制定《园林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自行采购内部规定》《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通过三方比价进行自行采购的监督办法(试行)》,组织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研究制定《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实现对招标项目有效监管。定期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廉政风险业务排查及教育,对不同专业的负责人员进行定期轮岗,有效降低廉政风险。
(12)针对过紧日子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从严把关工作经费。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对项目经费严格把关,进一步压减工作经费,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针对使用第三方公司起草《滨海新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问题,已及时叫停该项目,改为自行编制,现已面向全区印发。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进一步明确以定期听取汇报、监督检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强化监督,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组织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用工制度》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自行采购内部规定》,强化刚性约束,成立内审监察小组,定期对存在廉政风险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盲点”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领导干部政治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作风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效果。
(13)针对政治监督不够全面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压紧党委主体责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召开前认真酝酿议题。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第一议题”制度前置把关,积极发挥驻区城市管理委纪检监察组作用,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督促提醒等手段,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强化会前、会中、会后的全周期督导,开展专项督查2次,提出监督意见3条,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规范学习流程,完善学习记录,确保“第一议题”制度精准化、规范化、常态化落实。
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规范化。以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梳理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反馈问题以及党委班子成员本年度接受谈话函询、被追责问责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从严审核会议方案、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撰写、个人有关事项说明等情况,确保会议准备充分。同时,驻区城市管理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监督是否存在以建议代替批评、回避问题等情况,推动民主生活会见人见事见思想,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14)针对日常监督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运用好《政府采购违纪违法案例汇编》以及区城市管理系统内近年来相关违纪违法案例,自上而下组织专题学习和研讨,对照反面修正自身,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廉洁从政从业。完善资金支出审核机制,把严把紧支出关口,聚焦招投标过程、标后履约等多个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督,经常性的谈话提醒,2024年驻区城市管理委纪检监察组约谈提醒10余人次。针对原区执法局资产划转问题,驻区城市管理委纪检监察组先后2次听取资产划转专题情况汇报,主动约谈相关人员4人次,参加会议审议资产划转方案,区城管执法支队现已如期完成资产划转。
二是聚焦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延伸检查。进一步理清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登记备案情况,联合驻区城市管理委纪检监察组多次实地查阅资产管理留档资料,现场勘查固定资产存放地点,检查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是否规范,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针对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北部广场服务所机动车、电动车交第三方养护公司使用的问题,现已正式签订《租车合同》,约定机动车、电动车为有偿使用。
(15)针对对基层纪检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的纪检组织。督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委、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委设立纪检组织,强化纪检干部人员配置,把政治素养作为首要标准,全方位把好干部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优化年龄、学历、专业,注重梯次配备,形成搭配合理、优势互补的纪检干部结构。加强对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纪检工作的督促指导,实施以案代训、以干代训。2024年,开展联合监督检查10余次,查办问题线索5件,指导市容市政中心纪委自主查办案件2件、处分2人次,切实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二是增设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强化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设置、人员要求、产生程序、职责任务等内容,稳妥有序开展纪检委员选配工作。强化纪检委员实战演练,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纪委牵头组织公务用车专项监督、基层党建检查,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纪委牵头组织重大节日前明察暗访、违法占绿专项巡查、绿化巡查网格本专项检查、参与三方比价监督,每季度组织排查廉政风险,在实践中增强监督能力。抓实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学习培训,组织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专题学习3次,60余人次参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6.关于“常态化抓纪律建设不严格”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党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开展自我检视,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既管好“八小时以内”,也紧盯“八小时以外”,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16)针对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的问题。
一是强化基层单位和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监管。抓实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天津市党纪学习教育典型案例选编》,观看《深挖“蛀虫” 保驾护航》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内容。进一步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制度,从思想、组织、制度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基层监督,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建立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问责通报制度。组织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责任追究问责通报制度,加强单位内部职工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以及违规违纪福利待遇执行的相关文件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纪律意识。
三是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统筹部署工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人员培训等措施,从严内部管理,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纪律意识,统筹本单位本系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针对门岗人员过多问题,根据人员年龄、技能等要素与实际岗位需求相结合进行人员调整,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合理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在确保安全与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科学部署,保证了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
四是加强差旅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标准、审批流程、报销凭证要求等,堵塞制度漏洞。优化报销流程,加强财务审核环节,确保报销的合规性。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针对部分同志虚报公务出行费和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违规报销公务出行费用问题,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已按要求全部追回,对相关同志进行约谈提醒,并在全体职工大会通报批评。
(17)针对廉洁风险防控浮于表面的问题。
一是结合实际特点降低廉洁风险。完善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自行采购规定(试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涉及大额资金支出,由机关业务室审核,涉及处室会签,全部经党委会研究审议。进一步规范程序,实现采购管理制度化发展。同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水平,通过学习招标采购相关文件,确保采购全过程的合理合规性。
二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从制度建设上堵塞漏洞,进一步查找在采购需求确定、招标文件编制、专家评审、合同签订等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符合自身要求的较为完备、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组织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统一模式,完善招投标规则和流程,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法。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各类项目操作规程和内部会审制度,项目各环节实现监管检查常态化。
(18)针对国有资产监管漏洞大的问题。
一是杜绝资产流失。针对华颐宾馆问题,已启动核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目前,正按流程有序推进,合同到期后,依约定条款及时收回。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盘活闲置资金。从严从细抓好源头防范、过程管理和风险控制,严格落实资金处置相关制度,加强处置过程管理和风险控制。针对银行账户结余问题,立即启动资金处置工作,经党委审议研究,现已将结余资金全部上缴区财政部门。
7.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抓的不实”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坚持抓好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能力本领、注重贯彻落实,进一步实施“一岗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19)针对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
区城市管理委研究修订《区城管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的职责范围和边界。2024年区城管委共召开主任办公会13次,审议议题105个;召开党委会44次,审议议题445个。
(20)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强化大额资金支出规定。深入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决策机制,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保障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发挥民主决策作用。对《区城管委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和拨付规定,严格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流程,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更加科学、合规。调整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强化资金监控,确保所有大额资金支出均需经过严格审批,杜绝未经审议擅自支出的情况。构建资金监控体系,实时监控资金流动情况,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双重保障。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三重一大”议题。完善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自行采购规定(试行)》、《滨海新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滨海新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自行采购内部规定》、《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通过三方比价进行自行采购的监督办法(试行)》、加强内部监管力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流程。成立内审监察小组,定期对存在廉政风险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流程。
(21)针对作风建设不够硬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细化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和区委有关文件发布、阅读传达和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上级机关或部门有关文件需要通知有关方面执行的,转化为具体工作安排,抓好贯彻执行。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转发文件管理有关事项的要求,避免以文件落实文件。完善《滨海新区城管委公文处理办法》,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科学界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布层次和知悉范围。各级党委聚焦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以文件落实文件、随意制发文件、频繁开会、微信工作群过多等方面问题,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二是积极研究推动堵点问题。针对官港森林公园土地被无偿占用的问题。区城管委积极协调区规划部门、区土地管理部门,推动对相关地块范围的出让确认工作。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土地使用的规范,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谋划布局干部人才工作,优化素质结构,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树立重实干、重实练、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为城市管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22)针对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一是系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方案。建立完善城管委年轻干部库,重点关注年轻干部的培养,为年轻干部的进步提供支持。加大选育招录力度,2024年通过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安置士兵等方式共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
二是研究启动干部选聘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启动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科级干部选聘工作。2024年,共选聘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中层领导16人。目前,区城市管理委正积极部署启动下一批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基层单位干部队伍。
三是组织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培养干部,激励干部。针对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级晋升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2024年,该单位开展职级晋升工作1次,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3)针对民主推荐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规范推荐程序。按照人事管理要求完善晋升程序,各级领导严格把关,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各环节进行核实确认,并开展交叉互查,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建立严格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推动晋升工作全过程民主、公开、公正,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提高推荐工作能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参加区委组织部业务培训3批次,有效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24)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开展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检查并确保每名职工均严格遵守履职回避原则,坚决杜绝任何可能的利益交易。针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区城市管理委已将相关同志调至其他单位。
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通过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拧紧党建责任链条,提高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和能力,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25)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扎实落实党建工作月汇报分析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城市管理委党建工作月汇报分析制度》,组织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结合实际,每季度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汇报材料向党委报告。
二是完善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积极沟通上级部门,选派相关单位书记,组织推动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召开党员大会,按相关规范程序推动选举工作。
三是狠抓基层党支部建设。组织举办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利用“三会一课”抓好支部建设。针对党建工作室被评为“相对后进党支部”问题,2024年该党支部把抓好支部建设作为第一要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同时做好党员的学习教育,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洁教育,全年集中学习13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组织公务员行为规范培训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2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组织党委会40余次,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
(26)针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配备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区城市管理委党委抓紧组织推动,积极与区级相关部门沟通。目前,涉及问题的基层党组织均已整改完成,党组织书记均配备完成,具体流程程序均符合规范要求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7)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规范性。完善印发《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明确标准规范、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规范“三会一课”文书模板。结合上级部门,组织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集中培训,对发展党员流程等进行培训,指导完善相关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过程规范,流程严谨。
二是针对相关部门党员转正公示问题,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对照党员发展流程,按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中的个人材料进行全范围核查,确保党员发展过程规范,流程严谨。
三是针对集体学习及组织生活会照片相同问题,立即组织相关单位核查,针对性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相关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单位内部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成立检查小组,核查近三年该党支部党建工作,相关情况立查立改。组织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巡察及“回头看”,清查各级党组织各类党建工作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坚持常态化整改效果不佳的整改情况
10.关于“‘后半篇文章’抓而不实”的问题,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党性的高度上将存在问题一体研究、一体推进、一体整改,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持续加压用力,持续跟踪进展,深化整改成效。
(28)针对党委对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盯的不紧、抓的不牢的问题。
一是针对区市容市政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职工补缴个人所得税和清退绩效工资工作,多次组织党委会议研究,制定补缴清退工作方案。目前,相关人员均完成补缴清退。
二是针对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奇石园问题。积极协调区级规划部门、区级审批部门等单位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形成解决方案,现已明确处置流程及清欠方案,正按计划推动相关工作。
11.关于“真抓真改不够彻底”的问题,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全面梳理问题原因,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采取实地抽查、专项检查、台账推进、动态管理等方式巩固整改成效。
(29)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全面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管,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核和评价,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晋升、奖惩等挂钩,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存在的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短板。对照市委书记陈敏尔同志对城市管理“大城三管”的重要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城市管理质量研究和谋划不够,视野不够开阔,思想不够解放,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
2.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的担当精神不够。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攻坚克难、啃硬骨头的决心不足,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干事热情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顽强毅力。对一部分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工作,没有实行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1.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带头坚持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为全系统干部群众树立标杆。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2.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最紧迫、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扎实过硬的措施,紧盯后续整改工作。切实发挥好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作用,夯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和部门整改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对各类问题紧盯不放、抓深改实,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3.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牢牢把握“严”的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纪律教育、监督执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严的要求、严的氛围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将巡察整改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相结合,一体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抓不懈纠治“四风”,有效贯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教育党员干部紧绷纪律之弦,时刻用党的纪律约束自身行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形成遵守党纪党规的高度自觉,推动城市管理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4.进一步做好深度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系统性、前瞻性、全局性谋划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坚持以点带面促提升,通过个性问题深入反思查找组织、制度、队伍中的薄弱环节,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创新实践贯通起来,将整改外在压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创新城市管理模式,优化城市管理服务,积极开展“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新实践,不断在创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等领域谋创新、求突破,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品质,打造宜居、美丽、智慧城市。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22-65306495;邮政信箱: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滨海国泰大厦A座37楼3715室;电子邮箱:bhcgwdjgzs@tj.gov.cn。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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