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东新城大港城区分区DGa(09)06单元07-36、07-39 、07-40地块绿地占补选址方案》规划公示 |
《港东新城大港城区分区DGa(09)06单元07-36、07-39 、07-40地块绿地占补选址方案》规划公示
按照《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天津市绿化条例》中公示内容相关要求,现将《港东新城大港城区分区DGa(09)06单元07-36、07-39、07-40地块绿地占补选址方案》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详见所示图件。本次公示时间为公告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此公示期限内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联系。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22日
联系电话:022-66367272 022-65369256
电子邮箱:jingguansuo@126.com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DGa(09)06单元07-36、07-39 、07-40地块绿地占补选址方案
公示稿
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地块区位概况:大港城区分区DGa(09)06单元07-36、07-39、07-40地块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港东新城。属于DGa(09)06单元。 DGa(09)06单元范围东至海景大道,南至世纪大道,西至汉港公路。单元内除少量用地外基本已建成,属于保留型单元。
地块现状概况:该地块位于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以北,东至海景二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海景七路,北至溪谷公园,总用地面积约8公顷。地块范围内存在三处坑塘水面,总面积约2.3公顷。坑塘周边现存苗木长势良好。
(一)控规修改情况
用地性质由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文化设施用地(A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1.4-1.6。
(二)绿地占用情况
控规调整后原单元内有约2.5687公顷公园绿地占用,须在控规调整进行补划。 5.8572公顷原规划公服设施用地内现状苗木需选址后移栽。
(一)选址原则
本方案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全区统筹就近移栽;
2.集中连片服务周边;
3.权属清晰;
4.选址范围内无不可清除物。
(二)编制依据
《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11月28日修订版);
《天津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 》;
《滨海新区绿地系统规划(2021年-2035年)》;
港东新城大港城区分区DGa(09)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占补平衡方案
1. 原控规被占用公园绿地控规调整方案
通过对港城区分区DGa(09)05单元修改,地块细分方案中将部分原控规公益性公共设施预留地调整为公园绿地,新增公园绿地3.34公顷。
2.原公服设施用地绿化迁移选址方案
结合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现状及权属情况,选取补划地块,实现占补的平衡。本着全域统筹就近增补原则,结合区域植被条件、地形等因素的差异,选址9处,总计约6公顷,规划为绿地且具备迁移条件的地块,对原控规公服设施用地5.86公顷苗木进行迁移。
(四)选址区域规划核查情况
经核查所选址9个地块,现状为以荒草地为主,无不可拆除地上物,控规为防护绿地和公园绿地,权属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满足增补选址条件。
本方案对原有规划及现状绿地进行补划平衡调整,移栽后拟移栽区域自然环境、绿化情况均有所提升,能够满足现状苗木数量不减少的要求。该方案从符合控规等相关规划、现状情况及土地权属情况的角度,论述移栽苗木区域的可能性。同时迁移地块结合周边人群需求进行口袋公园建设,在满足绿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为周边居民提供休闲活动的生活空间。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后期养护过程中,应采取积极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项目区域及周边环境影响。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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